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上线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告年第10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稳外贸稳外资,提升出口退税服务质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天津市税务局实现了金税三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的整合,同时开发建设了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现将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上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自年11月30日起,天津市纳税人可选择电子税务局或标准版“单一窗口”两种申报方式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包括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相关证明事项以及申报出口退(免)税。
(一)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或在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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