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是中医药人被中药配方颗粒霸屏的一个月。
文:本草头条团队(bencaotoutiao)
全文约字,阅读约需1.5分钟
2月1日,国家药监局联合4部门发布了《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对中药配方颗粒的定义、准入方式、生产方式、流通销售、医保使用等形式作出明确规定。
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医保局联合正式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宣布从年延续至今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将在今年11月1日,面临终止。此公告给长期处于试点状态的中药配方颗粒产业明确了方向,也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策措施的通知》后的第一个中医药文件。
2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又披露:个常用配方颗粒的国家标准已经完成审评,拟于近期颁布,涉及约三分之一的常用中药材。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生产的配方颗粒,几乎就和中药饮片一样,可以作为“中药”的组方成分。
2月24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有关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快组织中药配方颗粒药品国家标准审核的步伐,明确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药品标准的制修订。
发展历程艰辛
中药配方颗粒,指的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过提取浓缩制成,供中医临床配方用的颗粒。简单地说,就是将中药饮片制成易冲服的颗粒剂,抓药的时候中医只要配不同剂量的颗粒就行了,省去了煎煮的麻烦。但是配方颗粒也有着明显的缺点,导致中医界对其态度不一。
二十多年来,配方颗粒一直处于“试点”状态。与传统饮片相比,医院里使用量也并不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年全国中药饮片销售额为.9亿元,但同期配方颗粒的销售额,以6家试点企业的业绩计算,仅在百亿元上下。试点结束,预示着今后所有中药企业都可以生产中药配方颗粒,不用申请批准文号,只需备案。而且,国家药监局对中药配方颗粒在配送、报销等环节的规定都与中药饮片相同,纳入地方医保报销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参照医保乙类管理。
得到世界认可
中药配方颗粒是对中药饮片的传承创新,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发展应用,充分体现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既能保证中医传统的君、臣、佐、使和辨证论治、灵活加减的特点,同时又免去了病人传统煎煮的麻烦,符合目前现代人群尤其是海外人群生活方式,符合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推动中医辨证理论和诊疗方法走出国门,为中医药理论的跨文化传播创造机遇。而中医药理论的国际传播又必将带动中药在国外的应用和认同,促使中药“药品”身份的认可。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不仅在国内得到了广大医患的认可接受,逐渐走出国门,出口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瑞士等国家和地区,中药配方颗粒已经成为中医药国际化的典范。
标准出台在即
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全面实现对中药配方颗粒安全性、有效性的整体质量控制,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工作,也是中医药产业的传承和创新发展的一个重大里程碑。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早已演变为“标准”的竞争。对于我国而言,作为中医药的发源地,大力推动中药标准建设、促进中药标准国际化对中药进*国际市场意义重大。
另外,中医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彰显特色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此次疫情防控的一大亮点。临床疗效观察显示,中医药总有效率达到了90%以上。中国在抗疫中积累的成功经验,也让中医药觅得走向全球的崭新“名片”,并得到各国认可。作为中华文明的瑰宝,中医药有实力为全球战疫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药配方颗粒在未来中医药国际化的进程中必将携自身优势,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助力中医药更稳步走向世界。
了解更多行业资讯,请